8月12日,据财政部官网消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的决策部署,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印发《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明确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居民个人使用贷款经办机构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业务)中实际用于消费配资炒股首选网站,且贷款经办机构可通过贷款发放账户等识别借款人相关消费交易信息的部分,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政策。
\n《实施方案》指出,贴息范围包括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以及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消费。对于单笔5万元以上的消费,以5万元消费额度为上限进行贴息。政策到期后,可视实施效果研究延长政策期限、扩大支持范围。
\n贴息标准方面,《实施方案》明确,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按符合条件的实际用于消费的个人消费贷款本金计算),且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利率的50%,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10%。贷款合同利率需要符合相应利率自律约定。政策执行期内,每名借款人在一家贷款经办机构可享受的全部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30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30万元),其中在一家贷款经办机构可享受单笔5万元以下的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10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10万元)。
\n贷款经办机构主要包括三类,一是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n二是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
\n三是5家其他个人消费贷款发放机构,包括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蚂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兴业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n《实施方案》还指出,鼓励地方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对其他经营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给予财政贴息支持,扩大政策覆盖面。
\n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相关负责人介绍,作为经济大省和消费大省,四川积极响应国家关于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的号召,先行先试——从2023年9月以来,该行就会同省财政厅分阶段实施消费信贷贴息政策,对银行机构向省内居民发放1年期及以上,贷款用途为汽车购置、电子产品、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4类商品线下消费贷款,财政部门按照年利率1.5%、单笔不超过3000元给予居民1年期一次性贴息,有效发挥提振全省消费需求作用。政策实施以来,每半年为一个周期,已实施至第四个周期,即2025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目前全省已兑现财政贴息资金近9000万元,支持省内银行机构发放消费贷款72亿元。截至2025年6月末,全省住户消费贷款(不含个人住房贷款)同比增长15.1%,高于全国9.1个百分点,有效促进了贷款投放和消费增长。
\n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全国性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覆盖的消费领域更广,但贴息年利率标准与四川此前执行的标准有所不同。“政策执行的交叉时段主要涉及今年9月期间,具体如何处理相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后续会有详细说明。”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将继续会同财政部门做好财政贴息相关工作,加强工作的协同配合,研究国家政策与四川省政策的有效衔接,推动相关政策迅速落地落实;组织银行机构加大政策宣传、做好融资对接、强化资金合规,让国家政策红利惠及辖内更多消费者和服务业经营主体。
\n原标题:个人消费贷贴息“国补”方案出炉配资炒股首选网站,四川此前已实施消费信贷贴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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